2020年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612次 涉及8005万件产品 比上年分别增长407%和228%

  新闻资讯     |      2024-07-29 19:15

  2020年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612次 涉及8005万件产品 比上年分别增长407%和228%新华网北京3月23日电(李楠)3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举办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 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管”为主题的2021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重点介绍了,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抽检、产品召回、标准建设及产品认证等方面所开展的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于军表示,市场监管总局有序开展消费品召回活动,2020年,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612次,涉及产品800.5万件,比上年分别增长40.7%和22.8%。召回非医用口罩79次,涉及数量126万件。全年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影响召回次数为556次,涉及产品681.3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85.1%,高于历史平均水平。

  于军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加强疫情期间快速响应,推动召回管理法律制度和全国消费品召回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单位召开质量提升会,针对儿童床护栏、玩具滑板车等共性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和提升。推动8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开展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发布《关于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督促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及其他经营者强化产品安全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于军说,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130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亿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疫情期间,全国12315平台成为市场监管部门违法线万件疫情相关投诉举报,立案14.16万件。同时,各地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时跟进12315平台投诉举报处置情况,统筹督办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重要案件,并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有效发挥了12315条线在维护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中的支撑作用。

  此外,在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上,市场监管总局还实施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修订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消费品涉及大家的衣食住行,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于军说,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甚至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让消费者吃得放心、买得安心、用得舒心。

  于军强调,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聚焦与老百姓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重点指标,组织对98种消费品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9238家企业的9549批次产品乐鱼官网入口网页版,发现964家企业的97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3%。据统计,有60种产品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在3年内有所下降,质量状况持续向好,特别是织物蒸汽机、非接触式水嘴、液晶显示器等19种消费品,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

  据了解,近期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绿色产品评价 家用电器 第1部分:电冰箱、空调器和洗衣机》《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国家标准,在关注青少年成长、推动家电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升、完善家居空气检测方法标准体系、促进汽车产品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了标准的基础性作用。

  于军还表示,市场监管总局还与各大电商平台开展了3C认证证书联网核查智慧长效工作机制。通过“认证认可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平台”(简称“云桥”)向电商平台提供3C认证证书联网核查数据接口,电商平台对接“云桥”的数据接口,实时核查其平台所销售3C认证目录内产品的3C认证证书状态,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